郑绍安同志,您好:
您在给政府网站的来信中提出:“步行街人防工程即将完成,可否建立一个常年的展销场地”信件收悉。经我们调查了解,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步行街人防工程分两期施工,第一期工程计划在2012年元月底前竣工。人防工程施工期间不能设立展销场所。
2、第一期工程竣工后能否设立常年的展销场地,关键取决于城市交通管制要求。如果步行街广场只允许公交车通行,有可能设立展销场地,但要经过市城管局巴陵中路管理项目部许可。如果步行街允许机动车辆通行,并建立人行道,就不能在广场设立常年展销场地。
岳阳市商务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