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民反映市粮食局机关大院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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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机关大院位于云梦路196号,其中第1、2、3、4栋宿舍楼分别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部分属危房;机关办公楼办公场地和设施破损严重,我局于2008年花45万余元仅对其进行简单维修。基于以上情况和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同意对我局机关院内4栋旧宿舍楼和办公楼及周边临街临时门面进行改造,并经市人民政府岳府阅[2010]103号和140号会议纪要决定,将其列入旧城改造项目。对办公楼及门店的拆迁改造,市财政局进行了资产评估和审定。今年3月,市规划局批准规划红线图,签发了建设用地许可证。
属于此次改造范围内的云梦路24个临街门店系临时建筑,先后租给14户经营户经商,除一户未满合同租期外,其余均于2011年元月5日前租赁到期。为此,我局分别于2010年10月26日和2011年元月4日送达了到期门店收回通知书,且分别于2011年4月4日和8月16日两次送达停电停水通知书,并于8月31日对租赁到期的门店实行停电停水。同时,我局对所有门店承租户在装修费和搬家费等方面给予了适当补偿。
我局机关大院的旧城改造工作始终是依法依规进行。
市粮食局
2011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