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巧先生/女士,您好,现就您关心的外贸进出口的补贴政策问题回复如下:
岳阳市市本级对外贸进出口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依据岳政办发【2018】22号文件)
一、鼓励进出口、货代企业发挥口岸功能,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国际贸易
(一)鼓励进出口企业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粮食、汽车整车、肉类进口业务。
1.对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在城陵矶口岸报关且验放的粮食、汽车整车、肉类进口业务实施奖励,奖励标准为:粮食进口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2分/美元;平行进口汽车整车奖励人民币1500元/台(如在本市形成终端销售且开具本市注册企业销售发票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台分别另增加奖励人民币5000元、3000元、1500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肉类进口2018年奖励人民币2500元/ 20英尺集装箱、人民币5000元/ 40英尺集装箱,2019年奖励人民币2000元/ 20英尺集装箱、人民币4000元/ 40英尺集装箱,2020年奖励人民币1500元/ 20英尺集装箱、人民币3000元/ 40英尺集装箱。
2.对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在城陵矶口岸报关经异地验放的粮食、汽车整车、肉类进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1分/美元。
3.对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经异地报关在城陵矶口岸验放的粮食、汽车整车、肉类进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0.5分/美元。
4.对非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在城陵矶口岸报关且验放的粮食、汽车整车、肉类进口业务,按上述相应奖励标准的50%执行。
(二)鼓励进出口企业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
1.对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在城陵矶口岸报关且验放的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1.5分/美元。
2.对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在城陵矶口岸报关经异地验放的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0.75分/美元。
3.对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经异地报关在城陵矶口岸验放的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0.5分/美元。
4.对非本市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在城陵矶口岸报关且验放的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0.5分/美元。
(三)鼓励货代企业依托城陵矶口岸从事货代业务。
1.对本市注册的货代企业,根据其所代理并在城陵矶口岸报关且验放的进出口货物的贸易额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达到10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6万元。
2.对非本市注册的货代企业,根据其所代理并在城陵矶口岸报关且验放的进出口货物的贸易额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3.同一批进出口货物,货代企业与进出口企业均申报奖励的,不重复奖励,优先奖励进出口企业。
二、支持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做大做强
(一)对在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通关的货物参照岳政办发【2018】22号文件第四条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二)对在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注册的进出口企业,既不在城陵矶综合保税区报关也不验放的一般外贸货物进出口业务,根据贸易额奖励人民币0.5分/美元。
(三)对在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内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根据其加工贸易额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奖励人民币3分/美元、2.5分/美元、2分/美元(与岳政办发【2018】22号文件第四条不重复奖励)。
感谢您对我市外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它疑问,亦可与我局外贸科联系咨询,电话:8688991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19-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