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年8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国发〔2021〕12号),从四个方面推出了15条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改革创新举措。2022年7月25日,省政府印发了《深入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湘政发〔2022〕13号),从多个层面加强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汪涛副书记、淑萍副市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岳阳自贸片区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市自贸办会同岳阳自贸片区管委会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启动岳阳自贸片区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
本送审稿遵循了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的基本框架,同时也融入了岳阳特色,增强了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两次征求相关市直、中央和省属驻岳单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函34份,收到反馈意见34份,其中13个单位共提出了22条修改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的单位21个。经审核,采纳了20条修改意见建议,2条未采纳。
二、文件主要内容
《深入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共分四部分二十五条。
第一部分是促进贸易投资创新发展,共九条,主要包括支持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扩大重点大宗商品进口、提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鼓励开展离岸贸易业务、推动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创新发展、加强外向型产业项目引进、推进服务贸易发展、建成运营EOD数字经济产业综合体。
第二部分是加快开放通道建设,共六条,包括提升城陵矶港开放平台功能、推动开展内陆港铁水联运“一单制”试点、探索“组合港”模式、提升岳阳至武汉段长江航道通航能力、提升口岸通关服务质效、增进制度创新赋能口岸开放。
第三部分是激发改革创新要素活力,共七条,包括支持设立产业研发中心、推动科创资源转化落地、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扶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第四部分是切实推动改革创新落地实施,共三条,包括加快组织实施、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督促考评。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