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投资项目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围绕“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程代办服务,打造我市招商引资的“环境洼地”和“效率高地”,树立我市公共服务品牌。
(一)自愿委托。凡在岳阳市城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符合代办条件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均可提出委托申请,在签订代办协议、明确委托方和代办机构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后,委托市政府设立的专门代办机构,代办相关审批事项。
(三)全程服务。代办机构受理代办项目后,明确专人(代办员)对代办的事项在委托的范围内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五)配套整合。在推行代办制的同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集中整合非审批环节的公共服务、中介技术服务等事项到市政务中心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凡岳阳市城区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者均可申请委托代办。重点代办以下项目:市本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交通项目、商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农业开发项目。
(一)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根据委托单位要求,代办内容可扩大至:
2、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类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
委托单位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全程或部分委托代办。
五、代办机构
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市代办办”)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专职代办员。同时,抽调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较轻的干部到市代办办担任代办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单位抽调一批熟悉业务工作、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协办员。代办员和协办员实行双重管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六、代办程序
(二)受理。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并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代办窗口受理,并由市代办办指派专人对代办事项提供代办服务。
(四)回复。代办员将所有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文件、证照和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给投资者或其委托人员。
(一)建立审批代办协调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市本级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联席会议不能解决的,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涉及市以上审批权限的事项,由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按照对口原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协办。
(三)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代办员和协办员的管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