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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粮食局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6-10-20 15:56 来源: 市商务粮食局 浏览:
 

左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大力加快和推进新能源电动在市场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研,随着国家新能鼓励政策的实施,结合我市城市发展的趋势和速度,新能源电动车的消费需求将大幅提升,原摩托车市场的人流、物流将进一步加大,规模和地理位置已不适应发展的需求,交通影响、环境卫生、城市管理以及安全问题将会出现,如以原摩托车市场现作为新能源电动车市场已没有发展空间。

目前,常见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都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只要其技术参数列明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0km/h的,可以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可以认定为摩托车。因此,这部分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机动车。依据此定义,市场经营行业定位为新能源非机动车和机动摩托车(不包括新能源汽车)市场。市政府于2015年以岳政办函〔2015〕24号文件将新能源市场的改造项目纳入了中心城区旧城(棚户)区改造计划,属于拆迁重建的市场。根据城区棚改工作的进度和要求,请速与规划、国土、发改部门联系,落实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16年9月26日

承办责任人:焦建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付辉    86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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