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梅委员 :
您提出的《守护古城风韵,共绘洞庭新篇——关于禁止在岳阳市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沿线设立废品收购站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情况
您提出的“呼吁禁止在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沿线设立废品收购站”,对我们工作启发很大,商务部门负责推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注册属市场监管部门,且2019年新修订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改第六条为:“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删除第七条:“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已经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经营过程中涉及消防、环保等才能进行执法。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发改体改〔2024〕1742号)第四十五条 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根据相应文件精神,禁止在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沿线设立废品收购站不符合政策规定。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2025年5月15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谢卫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有关事项。专题会议纪要提出由市商务局牵头,市供销社等部门配合,深入研究回收体系建设,拿出我市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经专班研究后于7月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我局将在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中合理规划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议城投等相关单位在所属门铺中调整洞庭南路历史文化街区沿线废品收购站布局,维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美好形象。
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