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二手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对机构职能的设置要求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湘商法规〔2014〕4号)文件内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行政审批权限自2014年12月25日起下放至市(州)主管部门,我局具有接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的职能。
2、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现有的2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均为权限下放前省商务厅批准,分别是:岳阳市春秋二手车交易市场,注册地址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八字门村;岳阳市湘岳二手车交易市场,注册地址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红光村。
3、由于我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二手车交易量急剧增加,现有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容量偏小,非法交易市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为此,我局2017年3月向市规划局发了《关于中心城区规划增设二手车市场的函》。2018年初,市规划局通过筛选提供了三个二手车市场的选址方案,供相关领导和部门审查批准选定后纳入《岳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4、为切实做好反恐工作,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日前我局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分别发了《关于配合做好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的函》、《关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放管理工作的函》、《关于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工作函》。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