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洪桥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虞公港纳入国家自贸区政策覆盖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国自贸试验区发展概况
1.起步阶段(2013年):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重要“试验田”,致力于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2.扩容阶段(2015年起):自2015年开始,自贸试验区的范围逐渐扩大。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在2015年设立,随后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贸试验区在2017年设立,海南自贸试验区在2018年设立,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在2019年设立,北京、湖南、安徽自贸试验区在2020年设立,新疆自贸试验区于2023年设立。
3.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后):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制度创新,推动了全国范围内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二、湖南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
1.设立情况。2020年8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新设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的批复》(国函〔2020〕121号),湖南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76平方公里,其中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岳阳片区19.94平方公里(含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郴州片区19.84平方公里,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为民生谋福祉”的综合试验责任。2023年6月26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设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的通知》(湘自贸组发〔 2023〕3 号),在长沙、衡阳、株洲、湘潭、邵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怀化、娄底、湘西 12 个市州设立24个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其中岳阳有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自贸协同联动区。
2.创新情况。2022年5月10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制度创新成果的通知》,认定47项制度创新成果,岳阳有16项。2023年11月14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制度创新成果》,认定37项制度创新成果,岳阳有7项。2025年1月7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成果》,认定25项制度创新成果,岳阳有5项。
3.政策情况。2021年10月20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对自贸片区支持改革创新、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等八个方面给予实施制度创新奖励、补强先进制造业链条等19项支持措施,自2021年10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4年5月20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湘财外〔2024〕4号)的通知,明确对支持打造改革开放高地标志性工程、支持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自贸试验区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给予支持,公布了19项具体支持措施,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4年省自贸政策第一次对片区、协同联动区的项目给与了一定的切块资金支持。
三、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发展情况
目前岳阳有1个自贸片区19.94平方公里(含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4个协同联动区包括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贸片区是制度创新综合试验平台,承担“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任务,省自贸政策对片区的项目进行集中支持;协同联动区与片区进行产业、招商、创新联动,复制推广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
我局向省商务厅(省自贸办)多次汇报了请求开展第二批协同联动区的申报工作,省商务厅也向省政府进行了汇报反映,但目前省政府尚未同意启动申报程序。湘阴虞公港如计划申请加入协同联动区,可先行开展做好自贸产业规划研究,明确自身产业定位;谋划如何与自贸片区开展招商合作和产业联动;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成果;努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省政府组织下一批自贸协同联动区申报工作时,省市商务部门将全力支持,积极做好组织沟通协调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