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
答 复
许文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耕地“非粮化”管理的相关建议》收悉,其中第二条“要协调省政府提高粮食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提高种粮农户的耕种积极性”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谷贱伤农,国家自2004年开始,连续18年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当粮食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将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发挥政策托底作用。
二、粮食是一种战略物资,粮食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物价上涨指数的走势。因此,粮食最低收购价是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在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报国务院批准确定的,在每年小麦和稻谷播种前,国家公布当季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引导农民合理种植。
三、从2000年开始,国家连续三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3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了对最低收购价的问卷调查,我局通过调研如实将当前种粮农民反映的种粮成本高、农资涨幅大、最低收购价涨幅不及预期等问题向国家局作了反映,供国家有关部门在确定最低收购价时参考。
感谢您对我市粮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22年5月31日
承办负责人:黄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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