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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商务局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汇报
编稿时间: 2007-09-20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浏览: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加大了行政执法的力度,在全市酒类流通和生猪屠宰上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不依法依规销售的经销商,确保了我市重大节日和高考期间全市酒类流通和肉类食品的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全体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大局的稳定。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宏基同志为组长,彭浩文、唐大义同志为副组长,金卫雯、梁小玲、彭冬云、蔡勇等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梁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坚持依法依规行政

我局对全市酒类流通管理执法的主要依据是200511月由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对违规经销户进行警告或处罚;对生猪屠宰管理执法的主要依据是1997127日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对不合格肉类产品进行没收,对屠宰户进行整顿、罚款等处罚。

三、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

1、加大对生猪屠宰的稽查力度。今年,由于猪源紧张,肉价持续走高,一些不法商贩趁机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加大对全市生猪屠宰的稽查力度,每天深入到农贸市场、超市、连锁肉店、零散肉摊等处进行执法检查,遇到不合格的猪肉,坚决没收,不留人情,不谈价钱,不分彼此。今年元至8月,全市处罚私屠滥宰行为58起,联合公安、畜牧、工商集中行动,停业整顿不合格经销户3户,取缔非法经销户2户,全市共没收病死猪肉1500余公斤,全部进行了焚毁或掩埋。通过加大生猪屠宰环节的稽查力度,打击了不法商贩,确保了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2、加强酒类市场规范管理。我局酒管办加大对酒类流通的管理,今年,对全市各大超市、宾馆、酒店、名酒专营进行了两次全面稽查,共查处问题商家15户,收缴销毁涉案假茅台25瓶、五粮液12瓶、小糊涂仙4瓶、剑南春2瓶,取缔了4户不达标批发商的酒类经营资格。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今年4月份,我局向全市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增强了消费者识别假酒的能力。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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