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重点,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七个岳阳”新局面、推动全市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做推进依法行政的“执行者”。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2024年,制定《岳阳市商务局制度汇编》,协调依法处理三丰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工作,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严格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及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商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普法教育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全系统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格局。
(二)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中办发〔2024〕2号),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确保每年学习4次以上。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继续教育管理体系,规定全局工作人员每年自学法律不少于40小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网上学法学分合格率、考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2024年,机关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考试新增5人。严格廉洁自律。编印《岳阳市商务局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制度体系建设汇编》,要求机关22个科室和直属单位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对表“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自律、改进作风、当好表率,切实增强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自律自警,洁身自爱,始终保持勤政廉政、艰苦朴素的作风,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规范和引导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商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执法、决策、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中加强商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结合商务工作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机关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积极承担面向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组织重点业务科室、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学习民商法、合同法等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条例,压实普法责任。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先后组织步步高、沃尔玛等10余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做到法治教育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
1.普法方法不活。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宣传工作缺乏深度和氛围。
2.学用结合不紧。普法教育实践活动与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具体工作融会贯通、统筹推进力度不够,落入“为了普法而普法”俗套。
3.协调联动不够。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够,未能真正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树牢法治思维。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2.加强法规学习,提高法治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商务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培育法治环境。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基地建设,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真正“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