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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市直商务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1-10-27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浏览:
 
岳阳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市直商务系统“清剿火患”
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商务各归口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努力确保市直商务系统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市直商务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直商务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市直商务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努力确保市直商务系统消防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市直商务系统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在本系统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配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依法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一般火灾隐患,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二、组织机构
市商务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熊道生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周良凤同志任副组长,焦建华、汤湘华、李靖、刘火根、付�慧、袁中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李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的建筑物和场所。系统内重点排查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排查小型公共住宿场所、公共餐饮场所、洗浴休闲场所、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它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欠缺等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还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单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落实督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组织部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的督导,局纪检监察室要依法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台账。这次“清剿火患”战役,要求采取网格化、拉网式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并建立台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大型商场、市场的排查力度,督促管理单位、管理相对人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市直商务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门店、商场、市场、超市、仓库、单位院落、办公场所进行系统排查,建立完善台账。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力配合消防部门严格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单位在火灾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我局“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和部署,成立相关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干部、职工、租赁户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清剿火患”战役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战役开展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我局,同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动员,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于2012年2月6日)
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个门店、不漏一个商场、超市、不漏一个市场、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三)总结阶段(2012月2月7日至2月29日)
各单位对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局“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战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开展。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二)认真履职,强化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战役期间,局“清剿火患”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将这次“清剿火患”战役纳入年终责任状考评范围,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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