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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1-11-17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浏览:
 

市直商务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现将《岳阳市商务局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岳阳市商务局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召开的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局系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大力营造一份平安、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岳阳市商务局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熊道生局长任组长,丁道剑、周良凤副局长任副组长,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徐爱明、汤湘华、李靖、郎松岷、袁中山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社会事务办,由李靖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日常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通过挂横幅、办宣传栏、贴广告等形式,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面增进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禁炮”、“限炮”的意识。

  2、明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治理储存条件、安全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层层签订《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责任状》,确保“禁炮”、“限炮”工作落到实处。

  3、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定时、定点燃放。除农历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初二、十五及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特殊活动外,市中心城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加强清理排查。大力配合城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各大商场、超市、“五小”门店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环节的清理整顿。对系统内涉及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的出租房屋、仓库、“五小”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5、加强殡葬管理。实施人性化的“五送”管理,即:送一声问候、送一个花圈、送一盒鞭炮声录音碟子、送一份宣教资料、送一块牌子。

  6、严格处罚措施。对违反《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的行为,除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罚外,我局还将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机关、企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的,还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全市烟花爆竹管理专项行动。市委书记易炼红在专题会上强调:“要以坚定的决心和铁的手腕整治烟花爆竹管理无序现状”。市直商务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健全组织,明确职责,采取得力措施,打好烟花爆竹管理攻坚战。

  2、精心部署,上下联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大力配合以城管、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治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烟花爆竹燃放有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深入细致、务求实效。各企事业单位要细化任务,量化责任,安排适当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4、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禁炮”、“限炮”工作纳入年底的目标管理考核。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方面受到过处罚的单位,不能参与评先评优。所有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我局将对违反者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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