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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编稿时间: 2013-05-22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浏览:
 

市商务局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局党组书记、局长 禹辉

今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前段工作情况

1、启动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工程。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已列为省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市绩效评估体系,今年我市计划标准化改造农贸市场30家。年初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改造标准、政策支持,验收奖励、绩效考核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并实施了“一对一”工作责任制和“逐月调度通报”的督查机制,确保改建工作顺利推进。

2、倡导商贸流通行业文明新风。我局负责的文明创建责任点主要有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局属农贸市场,这些都是窗口单位,对文明创建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我们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抓手,努力提升文明形象,要求各窗口单位按照行业标准,在“软硬件”上找准文明创建的定位,积极开展诚信兴活动,在今年3月份“诚信月”,积极组织各窗口单位开展“六比六赛”文明服务行动,通过店内宣传栏、板报、电子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商贸服务领域窗口单位开展商品质量大检查,防范和打击制假售劣行为。3月12日,我局在南津港附近的工地上,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开销毁假冒伪劣酒行动,案值50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酒被付之一炬。同时,扎实做好窗口单位志愿者服务工作,商务系统建立了1个志愿者服务站和22个分站,志愿者人数达到500多人,都有明确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计划,文明劝导等志愿活动在商场、超市、市场、责任路段等多个地方全面开展。

3、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健全实施了文明创建制度体系,包括《商贸流通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农贸市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和测评方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方案》和《关于对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等5个方案和制度。在工作中形成了周碰头、月讲评、季小结的工作机制,局机关人员签订责任状,交纳责任保证金,实行严格奖惩,促进了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后段工作措施

后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长效管理,常态督查,努力形成创建合力,提高创建水平。

1、全员参与,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责任大,除负责责任路段的文明劝导和5个机关家属院落文明创建外,国家和省市文明指数测评的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样板点就有60多个,遍布市中心城区。我局的创建责任已层层落实到岗到人,每名党组成员和各科室都有几个责任点,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严格按创建标准将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特别是在迎检期间,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将集中时间和精力,取消节假日,深入各责任点,打桩定位,认真排查,确保整治到位。

2、全力攻坚,进一步提升文明指数。一是加快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严格建设标准,强化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倒逼任务,确保年底全面完成。二是整治所辖农贸市场脏乱差。联合相关部门,对部分农(集)贸市场存在的设施陈旧、地面破损,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熟食无盖、出售野生动物、车辆乱停放、卫生差等问题进行集中、联合整治,确保农(集)贸市场卫生整治,秩序井然,文明守法经营。三是优化流通消费环境。督促各大商场(超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标识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督促整改消防、监控、卫生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志愿者服务行动,积极开展文明导购、文明劝导等活动;加强肉类、酒类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居民安全消费。

3、严格督查,进一步提高创建实效。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激励机制,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继续签订责任状,交纳责任保证金,强化创建工作保障和实效。结合自身职能和文明创建要求,成立市场建设、便民服务、市民素质、商务诚信、商务执法、平安商务等6个督查小组,实地督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治部位全覆盖、整治项目全到位,整治要求全达标。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局机关共有干部职工60多人(包括党组成员),要负责全城60多个责任点的创建工作,其中有32家大型商超,虽属于商贸流通行业,但我局没有管理职能和手段,既不审批发照,又不征收税费,在劝导督查中一是深感力不从心,难度较大,二是人数较少,任务较多。特别是去年迎国检期间,我局全体干职近2个月全部下到责任点,业务工作都是晚上加班加点,有的是推迟办理。同时,我局目前还有18家国有商务企业正在改制,维稳压力相当大。因此建议:按属地管理原则,将中心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的文明创建的具体责任划归各所属区或产权单位,我局牵头负责督查,让我局能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其他方面的文明创建工作。

2、在日常劝导督查中,农(集)贸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外围游商游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摩托车拉客现象严重,市场内无证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等屡禁不止,市场管理人员和我局督查效果甚微。建议组织工商、商务、城管、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联合整治。

20135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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