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商发〔2013〕111号
岳阳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商务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现将《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商务局
2013年7月3日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3〕130号)精神,决定在全局系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市商务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李靖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时间
6月28日至10月15日。
四、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各类可燃物资仓库、存储场所,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重点整治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堵塞,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的;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的;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不落实的。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明确分管负责人,抽调专门力量,扎实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本单位内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单位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对本单位全部排查到位,并建立“实名制”排查台帐,对检查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 条件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要限期进行整改。各单位在火灾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抄告当地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抄告消防机构和我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接受和配合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发现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我局将抽调力量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发动职工群众,全员参与大排查大整治。同时要做好舆论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及时总结推介先进典型,促进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六、排查整治量化要求
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场所分3个阶段进行排查:8月4日前完成40%排查任务,8月5日至9月4日完成30%排查任务,9月5日至10月5日完成30%排查任务。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8日至7月4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至8月4日)。各单位要通过发布通告、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部署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任务,督促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实事求是地报告我局和当地消防部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5日至10月5日)。各单位要对所属场所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被验收抽查单位全面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我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单位负责人要指挥在一线,督导在一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兑现奖惩。市商务局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范围。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份起,每10天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每月24日上报当月工作小结。
附件:1、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单位自查评估表
3、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岳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