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6-01-21 16:28 来源: 市商务局 浏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以及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动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大力提振消费,现就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参与主体”)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岳阳市内经营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的经营主体,具备相应销售、服务及废旧家电回收能力的线上和线下主体。

二、参与主体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合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2.经营与服务能力。具备稳定的家电、数码及智能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必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3.支持线下与农村市场。加大力度支持线下实体商业发展,注重优化城乡网点布局。积极引导、支持在县、乡(镇)、村地区有线下网点的经营主体参与,鼓励线上平台企业推动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保障农村地区居民参与补贴政策。

4.合规开票能力。能够开具湖南省正规销售发票。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要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款可开进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等,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

5.价格与信息承诺。承诺遵守价格管理规定,备案销售产品型号及参考价格,公开承诺活动期间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严禁“先涨价后补贴”、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承诺在经营场所或线上页面明示产品价格及补贴信息。

6.系统与数据对接。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承诺能按照全省统一的补贴核销平台技术要求,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销售数据上传、标识码(如S/N码、IMEI码)采集核验等工作,并配合建设相关产品信息数据库。(详见后续实施细则)

7.规范运营承诺。承诺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商品不得转销省外、规范处理退货及补贴资金追回、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等。

三、遴选程序

1.2025年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未出现违规行为企业延续参与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2026年度详细报名通知以后续发文为准。

2.组织申报与审核。县市区受理经营主体申请,对其提交的资质、能力材料进行审核,结合信用信息核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3.公示与备案。市商务局将审核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地区参与名单报省商务厅备案。

4.动态管理。市商务局及时公布、适时补充并动态调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并审核本地区经营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条件,结合本地消费市场特点,遴选能够切实履行政策义务的经营主体。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形成合力,强化监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商户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本通知涉及的内容,与之后湖南省商务厅印发的《湖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印发的2026年实施细则为准。

 

岳阳市商务局       

2026年1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