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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酒类商品应索要随附单
编稿时间: 2010-08-24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8月13日,市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联合通报了“6?30”生产销售假酒案情况,并就我市如何有效打击生产、储运、经销假冒伪劣酒类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研究讨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奇达参加。
  与会代表们认为要从规范酒类经销资质的审批手续着手,利用计算机等科技方法对经销商的进货源进行监控,并向社会公布酒类供应商名单;另外,部门之间要进行联动,联合执法,对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与会代表们认为,酒类市场可以参照奶制品管理办法,对上架的酒类要求公开张贴进货清单。
  陈奇达强调,假冒酒类商品不仅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严重扰乱了酒类市场秩序,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生产、经销酒类商品,生产、储运、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不建立购销台账,不提供酒类随附单、质检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商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请主动索要随附单,如遇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可直接拨打商务投诉平台热线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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