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局立足自身管理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构筑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制度化管理。如生猪实行“耳标制”管理,肉品经营和消费单位实行肉品“台账制”管理,酒类经营单位实行“随附单制”管理,有效杜绝了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牵头组织卫生、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共检查各类超市、农贸市场238家,冷冻冷库73家,处理私宰案例16起,销毁非法肉品3000多斤,不合格肉品760多斤。开展了酒类经营《随附单》专项检查和抽查活动,共立案5起,处罚8起。严密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有效杜绝了问题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市场,至今,全市没有出现“发光肉”和假冒名酒等违法行为,城区屠宰率、肉品鲜销合格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