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湘潭市等7市、区为第一批中小企业
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试点单位的批复
各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信发[2010]4号)要求,经各市(州)自主申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湘潭市、醴陵市、道县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隆回县工业经济开发区、汨罗市工业园、怀化工业园、赫山区龙岭工业园为全省第一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试点单位。
请各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决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19号),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报告及评级报告的应用,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
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8月17日
个人信用报告――您的“经济身份证”
200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湖南省政府联合发起“湖南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活动,在全省14个地市(州)开通直接查询终端,向广大民众提供快捷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是综合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信用报告是反映您信用状况的文件,是您的“经济身份证”。请关注自身信用,爱护自身信誉,爱护自身信誉,努力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一、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是全面、客观地记录您的信用活动,反映您信用状况的书面文件,也就是您本人的“信用档案”。
为帮助企业和个人积累信用财富,促进个人信用消费,帮助个人方便、快捷、公平地获得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信贷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成产了征信管理局,组织商业银行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所有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信用卡等信贷业务或结算帐户的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供银行在办理个人贷款、信用卡和担保等业务时查询使用,以加快银行审贷周期,节省了您的审贷时间 。
二、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信息?
一是您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信息等。
二是您的信用活动信息,包括贷款、信息卡、担保、公共事业缴费(如电话、水、电、燃气)等信息;
三是公共信息,包括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信息。
三、个人信用报告可应用于哪些领域?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报告仅限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以及管理贷出去的款项或已发出的信用卡及时查询使用。
但根据国际通行做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个人信用报告将被广泛地应用于就业、保险、租贷、贷款、商品赊销等日常生活领域,从而成为您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将给您带来经济和生活上的便利,请您一定要关心、珍爱自身的信用档案,通过诚实守信行为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商业银行在办理规定业务时,经过您的书面授权,直接通过个人证信系统查询信用报告。
为了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您可携带身份证件到市(州)所在地人民银行证信部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
五、如果发现本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错误记录,应如何处理?
如果您发现本人的信用报告中存在错误记录,您可持身份证件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到市(州)所在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办理异议申请,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六、个人信用报告会侵犯您的隐私吗?
个人信用报告的形式和使用是以有效保护个人隐私为前提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从信息采集到报告查询、使用过程中的多种防范措施。首先,您的报告不是谁想看都能看到的,得先经过您的书面授权。其次,《办法》明确限定信用报告用途,商业银行如果违规查询、使用将被处罚。再次,存储您信息的数据库采用国内先进的安全设施并自动追踪查询记录“何时、何人、因何原因”查看过您的信用报告,并展示您的信用报告中。因此,您再也不必担心信用报告会侵犯您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