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07]26号)文件要求,按照“企业置换性质、职工置换身份”的原则,因企制宜,稳步推进,已完成部分企业的改革改制。
一、国有商贸企业概况
2007年平政发[2007]26号文件出台前,我县除粮食企业外,列入改制范围的国有商贸企业共50家,其中商业21家,供销22家,物资5家,县外贸公司1家,茶厂1家。在职职工人数3644人,其中商业919人,供销2172人,物资238人,外贸86人,茶厂229人。资产总值17614.6万元,其中商业21家企业资产总值8634.6万元;供销22家企业资产总值6570万元;物资6家企业资产总值830万元;外贸公司资产总值580万元;茶厂资产总值1000万元。按照“自主实施,自求平衡”的原则,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制共需职工安置费用22429.27万元,资金缺口达4814.67万元。
二、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制进展情况
县政府《关于国有商贸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07]26号)出台后,县商务局及时行动,积极落实,召开了商贸企业改革改制动员大会,并成立了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商业、供销、物资等单位均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改制方案,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变现工作,分步启动了商贸企业改革改制。到目前为止,除粮食企业外,50家国有商贸企业已完成改制7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490人。
(一)粮食企业及早行动,完成了全部24家企业改制重组工作。
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先行一步,于2004年启动,到2005年6月底基本完成。纳入改革改制范围的干部职工1296人,全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2005年以来,继续做好改革改制后续工作:
一是加强股份制企业资源整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进一步对股份制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上划,将旺云米业、城郊、东兴粮食购销公司三家合并,长坡粮食储备库上划中储粮总公司湖南分公司。目前,我县尚有国有粮食独资企业1家、控股企业4家、参股企业1家,企业股东329人,仓容8万多吨。
二是做好改制扫尾工作。搞好改制后职工户籍、党团关系交接,到2008年6月,原粮食系统1052户2395人户口、党团组织关系全部移交乡镇(社区)纳入社区化管理。
(二)商业企业通过公开处置资产,完成2家基层食品站的改制、2家企业重组、6家企业关停。
商业管理中心共有21家下属企业,已完成整体改制企业2个:南江食品站、金龙食品站;企业重组2个:百纺公司、五交化公司;关停企业6个:安定、梅仙、栗山、谈岑、瓮江5个食品站和县友华公司;合并企业1个:三阳食品站并入县食品公司。其中,南江、金龙二个食品站通过变现资产,提取税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后,按政策补偿规定,27名职工买断工龄,安置到位。
(三)供销联社突出工作重点,启动了12家县企改制,已完成2家。
供销联社坚持因企制宜,一社一策的原则,启动了县属12家公司(厂 )的改制工作,重点对扭亏无望、已停止运转的香料厂、供销食品厂实行改制。香料厂改制共投入费用147.7万元,其中处置资产64.4万元,买断50名在册职工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18名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改制工作全部完成。食品厂投入改制费用200万元,买断职工工龄22人,申报廉租房27套,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棉麻公司、土产公司等企业改制方案正在制定中。
(四)物资企业采取关门走人的形式,启动了5家企业改制工作,已完成3家。
2007年以来,物资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启动了金属、回收、机电、建材、燃料5家公司的改制,涉及改制人员266人,通过处置机电公司民建路铺面、建材公司寺前土地、燃料公司景福坪煤场及三犊源气站、物资企业寺前土地抵押向政府借款,共取得改制资金735万元,与122名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到目前为止,机电公司的48人全部兑现了安置补偿金,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建材公司23人兑现了安置补偿金,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只有一名伤残军转人员不愿签订协议;燃料公司51人兑现了安置补偿金,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金属、回收两家公司由于改制资金不足,工龄补偿问题不能按政策兑现,只能待平伍公路旁一块40亩的土地(属原物资局)处置后再进行改制。
(五)平江茶厂按省公司部署,实行关停注销。
平江茶厂是直属湖南茶叶进出口公司的省管企业,根据湘政办发[2004]25号及湘政办发[2005]12号文件,省公司于2008年7月启动了该厂改制,投入改制经费100余万元,将银行债务买断,对平江茶厂实行关停注销。目前,改制方案已获得职代会通过,计划将平江茶厂及其所辖的首家坪茶场、瓮江茶场资产及土地处置变现,安置职工。
三、改制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是思想重视,计划周密。商贸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实施意见》执行,县商务局和改制各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亲自抓。各改制企业在制定方案时深入调查研究,依照政策制定改制工作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方案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依法、依规处置资产,有效实现“自求平衡”。在改制企业的资产变现方面,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实现阳光操作。土地出让、资产拍卖处置均委托国土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处理,确保资产处置资金全部用于企业改制。
三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推进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维稳工作,解决好改制职工的合理诉求,在申报廉租房、职工低保、特困慰问等方面尽量维护职工利益。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职工诉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量不将矛盾上交。如:物资中心燃料公司8位改制职工的住房问题,物资中心和商务局接待不下10次,并向政府报告,请求同意利用公司闲置地自建住房,虽未达成目标,但得到职工的理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思考
在推进商贸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尽快解决:
1.
企业改制的进度还不够快,与政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原因
一是靠处置企业资产变现资金“自求平衡”,解决职工安置经费难以实现,这是困扰企业改制进度的一个突出且重要问题。就商务系统而言,商业的友华公司、安定、虹桥等大部分食品站,物资的金属、回收公司,资产评估变现极少,满足不了企业职工的安置要求,给改制工作带来很大难题。
二是企业改制留守人员的安置问题没有明确的政策,给改制企业负责人本身背上思想包袱。例如:物资管理中心已完成改制的燃料公司、机电公司留守人员,至今为要求安排工作奔波求助。
三是部分企业资产产权、土地性质不明晰,处置变现难。如:物资中心金属、回收公司寺前土地因性质等问题,至今没有处置到位。
2.
企业改制后存在遗留问题,形成不稳定因素。国有工业企业改制是由政府牵头,财政兜底,而商贸企业改制则是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依靠企业自主进行,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也更多。一些企业职工,包括已经改制的企业职工,因为一些遗留问题,经常上访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形成不稳定隐患。
3.
企业改制中的突出问题,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比如燃料公司气站出售,通过合法程序对外拍卖,但因部门协调不够,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95万元拍卖款仍有15万无法收回。对此,企业职工反响强烈,要求解决问题。
对商贸企业改革改制的几点建议:
1.
根据企业运转情况,需要区别对待。比如供销、商业的部分公司,企业资产优良,升值潜力大,有能力支付职工基本的社保、医保,甚至可以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运转基本正常,只要控制不再进人,在五到十五年后,企业职工可全部退休,届时,国有资产能完全收归国有,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此类企业,可以考虑保持现状,加强管理,无需进行买断工龄改制。
2.
对资产较少、矛盾突出、运转艰难的企业要尽快改制。但由于安置资金短缺,改制难度很大,对此类企业,政府要特殊对待,拨付一定的改制经费,弥补企业安置资金的不足。同时,为减少矛盾,加快进度,对改制企业的负责人应作适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