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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城区民用液化气最高零售限价的通告
编稿时间: 2010-11-05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关于发布城区民用液化气最高零售限价的通告

         
关于发布城区民用液化气最高零售限价的
      
       (第 7号)
为了保障液化气正常供应,维护经营和消费者正当权益,根据省物价局发布的《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现调整我县城区民用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限价。现通告如下:
    一、计算公式:零售限价 =气源平均进价 +运杂费 +综合管理费用 +税金 +送气费。
1、气源平均进价。我县近半月 92日至 916日液化气实际平均进价为 5345/吨。
2、核定运杂费 120/吨。
3、综合管理费用按气源平均进价加运杂费之和不超过 15%的综合管理费率核定。
4、税金 2/瓶。
5、送气费 2/瓶(不分楼层)。
二、最高零售限价:每瓶 12公斤装送气到户 78元,用户直接送瓶到气站或零售网点提气 76元。本通告自 917日起执行。
三、凡超过最高限价、短斤少两变相提价的,欢迎居民举报。举报电话: 123587641017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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