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受理举报,对职能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做到有求必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人员及时出勤,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二、高度重视信访,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处置和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消极作为现象;
四、坚持规范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执法对象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坚持高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工作效率,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尽量减少当事人损失;
六、坚持文明执法,执勤中做到“三先”(即敬礼在先、告知在先、出示证件在先),“三不准”(即不准骂人、不准打人、不准搜身),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七、坚持阳光执法,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索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
八、追求和谐执法,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新模式,努力寻求执法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
九、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诚信、有序、和谐发展作贡献。
以上承诺内容敬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8880410
受理投诉地点:市政府八楼
承诺单位:岳阳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