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经贸局):
现将《2013年岳阳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商务局
2013年5月28日
2013年岳阳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印发〈2013年岳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有效加强和改进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
(一)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的相关工作。一是在政府网站和岳阳晚报等有关媒体公布我市审核清理工作结果。二是做好在审核中被取消的生猪屠宰企业的关闭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做好维稳、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整改屠宰企业的督促检查,督促其按照审核清理自查表进行逐项对照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四是严格新设立屠宰企业的审批。凡新设立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批。
(二)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集中整治行动。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打击私屠滥宰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屠宰制售病害肉和生猪产品非法入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证我市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屠宰企业日常监管。
1、统一台帐管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南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台帐管理的通知》(湘商秩序〔2013〕1号)有关要求和表格样式督促屠宰企业做好生猪屠宰台帐,并健全台帐管理制度。
2、全面落实屠宰场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屠宰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生猪进场查验制度、生猪销售台帐管理制度、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屠宰场卫生消毒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严禁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要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屠宰废弃物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生猪产品流通管理试行办法》,严格执行生猪产品入市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3、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报送生猪屠宰信息和无害化处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
(四)加快推进县域城区生猪机械化屠宰工作。根据审核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市县域城区要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机械化建设步伐。机械化屠宰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县(市)要加快速度,争取项目早日投产;机械化屠宰项目还在筹备阶段的县(市)应抓紧完成各项报批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尽快开工建设。要努力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市县城以上城区关闭所有手工生猪屠宰点、生猪屠宰全部达到机械化水平的目标。
二、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
全面贯彻《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的指导意见》,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以及在酒类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把酒类生产关。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摸清情况,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二)建立酒类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酒类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酒类生产企业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对在酒类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酒类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酒业协会对酒类企业开展行业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酒类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酒类企业的守法意识。
(四)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
岳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