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生猪屠管办):
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客观了解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省食安委已将原来的《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季度报表》修改完善成《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附表1)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附表2);填报时间由原来的季度报送改为半年报,即1月10日、7月10日前报送。
为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表的上报工作,现将报表表样及填报说明(附后)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能填报自身应填写部分,并于每年1月8日、7月8日前按时以电子文档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