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相关科室(支队):
根据省商务厅部署安排,为贯彻落实好湘商财[201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商务促进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商务促进资金的安全,决定对全市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此次检查范围为2010年各类商务促进资金,重点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以及省财政安排的省外贸发展资金、承接产业转移资金、对外经济合作资金、重点商品储备资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检查对象为我市负责管理和使用上述专项资金的各级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
二、检查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法规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检查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违纪违规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
(二)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
(三)资金拨付不足额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四)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五)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
(六)项目实施未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报账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
(七)管理松懈,损失浪费严重。
(八)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九)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此次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支队)和各项目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专项基金和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要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项目,要涵盖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我局财务科(联系人:曾学奎,联系电话:0730-8880494)。
(二)重点检查。3月上旬,由我局财务科、监察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加,按照商务促进资金管理的要求,对部分商务促进资金项目进行检查。3月中旬,省商务厅将进行重点检查。将各县(市、区)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今年资金安排的依据,对问题突出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减少并取消今年该资金安排。
(三)整改落实。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企业对重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和整改,整改情况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我局财务科、监察室(联系人:曾学奎、李丹 0730-8880494)。
四、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高度重视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去年组织进行了重点检查,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整改,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今年资金安排的依据。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商务促进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成立商务促进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道生局长
副组长:熊树林副局长、李新武纪检组长
成 员:潘建南、焦建华、朱柏洋、陈 航、徐爱明、
吴石林、肖三满、孙刚毅、曾学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学奎、孙刚毅兼任主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