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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3-06-25 00:00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浏览:
 

机关车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驾驶员:

  为确保机关车辆安全运行,维护机关车辆驾驶员的人生安全和机关财产安全,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

  驾驶员要牢固“安全第一”的思想,具备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操守、纯熟的驾驶技术和紧迫的安全意识,确保机关公务车辆安全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以下7项工作纪律:

  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驾驶员要切实搞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和及时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如遇车况问题,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按程序申报维修。

  2、严禁公车私用和驾驶员私自出车。任何时候(含双休日),未经局领导或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节假日期间的车辆管理,按市纪委相关文件执行。

  3、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以及工作日中餐饮酒。

  4、切实做好车辆防盗工作。下班后,驾驶员要将车辆停放在相对安全、固定的地点,不要将贵重物品滞留在车上,以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5、确保规范行车。驾驶员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行车行为,确保安全行车。

  6、及时办理车辆年检等事项。

  7、做好车辆保洁工作,营造整洁、舒适的用车环境。

  三、严格责任追究

  驾驶员未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调派私自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任何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驾驶员违章行(停)车造成的罚款、滞留在车上的贵重物品被盗所产生的损失,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对驾驶员违反纪律的其它行为,局机关将视情况另行处理。

  四、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对其所属车辆的管理。

岳阳市商务局     

2013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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