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3-09-12 10:05 来源: 岳阳市商务局 浏览:
 

岳商发〔2013〕153号

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贸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按照市政府和省商务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岳阳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当地安监、消防等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指导抓好本地区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局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隐患排查,抓好安全整治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肩负起指导、监管、监督的责任,切实加强所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执行本细则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安全办)。联系人:李靖;电话:8215956;传真:8842961。

附件:岳阳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岳阳市商务局     

2013年9月4日    


附件:

岳阳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20

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以及市政府、省商务厅的重大决策部署,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向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反馈信息。

未贯彻落实上述两个《规定》以及市政府、省商务厅的重大部署的,酌情扣5-10分;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酌情扣2-5分;未向市商务局及时报告情况,反馈信息的,酌情扣2-5分。

2

20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机构和责任制,落实相关责任,有专人负责,市商务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未健全领导机构的,酌情扣2-5分;未健全责任制、明确责任的,酌情扣2-5分;无专人负责的,酌情扣2-5分;未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酌情扣2-5分。

3

20

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联合执法、通报警示、信息报送等七项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未完善七项工作制度的,每项酌情扣1-2分;未健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的,每项酌情扣1-2分。

4

20

在当地政府和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商务系统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包括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商品储备库、商务主管部门主办和参与主办的展会、商务活动、外商投资合作企业等;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安全督查、驻点督导、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事故调查、示范创建、隐患治理、信访维稳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每项酌情扣1-2分;未按要求抓好重点工作的,每项酌情扣1-2分;直接承办的大型商务活动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

20

认真开展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人员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直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未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酌情扣2-5分;未按要求组织培训的,酌情扣2-5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酌情扣5-10分。

总分

1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