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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稿时间: 2021-01-19 19:28 来源: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 号)文件,高质量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以下简称岳阳片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绿色发展,突出特色优势,突出带动效应,推动改革与发展高效联动,深度参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湖南国际投资贸易走廊重要承载区,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产业布局优化、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园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使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二、功能布局

岳阳片区面积19.94平方公里(含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2.07平方公里),重点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突出内陆临港经济,发展航运物流、电子商务、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打造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

片区内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遵守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充分发挥开放、改革、创新的联动效应,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岳阳片区,力争一年内《总体方案》落实率达50%,三年内落实率达100%,提交国家及省内案例8个以上。经济总量、贸易投资、市场主体和科技创新等各类指标迈上一个新台阶。

岳阳片区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年均增长(省)

岳阳片区

制度创新

改革试点任务落实率

%

2021年50%以上

2022年90%以上

2023年100%

2021年50%以上

2022年90%以上

2023年100%

提交国家改革创新案例

2021年10项

2021年1项

经济总量

税收收入增速

%

10%

10%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

12%

12%

贸易投资

外贸进出口增速

%

15%

15%

实际使用外资增速

%

10%

10%

市场主体

新设立企业数

三年共20000家

三年共6000家

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增速

%

15%

15%

金融

新增金融机构

三年共100家

三年共10家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先行先试。(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岳阳海事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试点,实现企业开办涉及的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一站式同步办理,提供“店小二式”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2)在办理企业开办、经营许可、投资建设等审批事项上,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风险可控、事中事后监管可以纠正的审批条件,实行申请人自我声明制度,可免于提报部分要件材料,审批部门不再进行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或予以核准、同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

(3)提升海事服务便利化水平。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海事政务服务办事机构,便利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办理海事行政许可和报备事项。推动落实取消自贸试验区内海员证和海船船员证书核发。国内船舶进出港许可制度,改为远程电子报备,无需人员到海事政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缩短船舶滞港时间,提升港口和船舶运营效率。加快海运危险货物查验信息化,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两个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合并申报,一次审批。实施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油污保险证书、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MMSI)或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标识码证书、船舶电台执照等证书“六合一”并联办理,缩短船舶办证时间。(牵头单位:岳阳海事局)

(4)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在执行合同、保护投资者、知识产权保护、办理清算与破产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评估目标。

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高标准,构建同国际规则相衔接、适应高水平开放发展要求的规则和制度框架,营造高标准国际营商环境。

(二)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严格把关。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营商环境、依法治市等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增强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探索将竞争中性纳入竞争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竞争中性原则地位。对岳阳片区出台的政策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评价体系和制约机制,坚持以公平竞争政策为基础协调其他相关经济政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享受国家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加大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和实施力度,确保各类企业享有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初步显现。

(三)推进电力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深化岳阳片区增量配电网改革。探索搭建岳阳片区电力交易平台,争取允许跨省参与电力交易。整合片区用热需求,“一事一议”对接推进片区煤热电联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市财政局)

(2)整合优化用气资源。支持片区整体打包以大用户购气方式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优化要素保障力度。建立统一、简化、优化的供水、排水、燃气、通信、供电、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办理流程和平台,规范服务标准,实现“一窗一网”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城临矶新港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评估目标。

推动企业参加电力市场交易,市场化降低用电用气成本,提高自贸试验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四)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通过“净地”“标准地”“弹性供地”和“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等举措,将强化用地保障工作逐项落实到项目地块,实施全程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建立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及出让制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3)针对自贸试验区内重大项目落地,允许片区牵头根据重大项目需求,直接向省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评估目标。

自贸试验区重大用地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土地供给时间力争压缩至10个工作日之内。

(五)发挥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推进新业态新模式税收征管创新。授予符合条件、具有一定规模且实行规范化会员管理的灵活用工网络平台企业“委托代征”资格,为其自然人注册会员代办临时税务登记。对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会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推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保障企业足额享受鼓励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向省里争取对区内企业研发奖补新一轮配套政策支持,对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研发奖补予以政策倾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

2、评估目标

有效激励企业研发创新,鼓励技术改造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帮助自贸试验区内纳税人全面知晓、充分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投入快速增长。加快新业态、新模式税收监管创新。

(六)吸引跨国公司在区内设立地区总部。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出台支持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发展意见,规划建设岳阳片区新经济总部基地,支持设立岳阳片区产业发展基金。对跨国公司在岳阳片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的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对接省商务厅争取湖南总部经济服务平台试点,提供便捷高效的“一门式”服务和保障企业投资运营的长期服务,有力推动企业总部各项运营和管理功能的发挥。(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评估目标。

自贸试验区成为内外资各类总部集聚区,促进总部各项功能持续发展。各类企业总部对自贸试验区技术、资金、人才优势产生积极外溢效果。

(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制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发布《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商事登记确认制管理办法》,对商事主体名称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实行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出台不得用于商事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明确“住改商”政策界限。(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配合建立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监管流程。建立申请材料清单,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建立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库”并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实行商事主体经营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程序和时间。将商事主体登记由行政许可改为行政确认。

(八)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涉企行政许可单位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落实《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涉企行政许可单位)

(2)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梳理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岳阳片区承接审批权限下放清单,将权限直接下放到自贸试验区,或委托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办理。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根据企业需求可以在企业登记环节一并办理。对于企业和群众在实体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采用容缺受理方式办理。扩大实行告知承诺改革方式的覆盖面,采用更加简化的审批服务,做到能接尽接,应减尽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2.评估目标。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九)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探索“带方案出让土地”办法,完善项目“拿地即开工”制度。省略规划用地许可审批程序,凭出让合同可直接领取用地许可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建立基于风险的分类审批和监管制度,针对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探索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3)借鉴香港“一站式”中心模式,对社会投资项目提供“一窗”办理申请、审批、检查、验收等全流程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4)进一步推进自贸区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力度。向省生态环境厅争取环评审批方式采取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评估目标。

将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

(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药品零售经营、食品经营(销售)、小餐饮等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要件。按照信息共享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以“一表式”或“一单式”对企业实现一次告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实现限时办结。强化区内外对接,实现“一证准营”,逐步拓宽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应用范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市场监管统一的行政审批“一业一证”信息平台正常运营,市场监管系统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各类申报事项全部纳入“一业一证”平台,率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打造全国领先的商事电子政务环境。

(十一)促进5G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城陵矶新港区、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加快岳阳片区“智慧港区”建设。建成岳阳片区全覆盖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升级构建高效统一的政务网络平台、集约安全的政务云基础设施平台,汇聚视频云、集成通信、时空信息三大基础能力,形成支撑岳阳片区智慧港区建设的数字平台,建立统一高效的港区智慧大脑。实现管理者、企业对港区全面感知,辅助政府进行决策,建设首批港区监控、城市管理、环境检测、道路健康检测及企业服务应用,初步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新架构。(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5G+、AI+创新应用试点。支持公众在智能移动设备上通过一体化的线上许可事项申报应用,实现许可办理咨询、许可申报、许可审批结果告知的全流程业务办理。(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评估目标。

全面强化网络基本设施,拓展应用场景,探索行业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十二)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加快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实现相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部门间涉企行政许可审批的并联办理机制,为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供系统支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单位)

(2)深入梳理审批事项,整合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规范化、标准化。(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3)配合省里探索自贸区部分涉企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自贸试验区跨省通办专区,以线下设专区、线上设专栏的形式,实现公安、医保、社保、公积金、教育、涉企服务等高频事项跨省异地办理,做到“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推动“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2.评估目标。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覆盖范围不断拓宽,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间总体压缩70%以上。

(十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力度,构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运用公共信用平台监管功能,完善综合风险评估预警体系。根据岳阳片区产业和企业类型,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实现市场主体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岳阳片区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基本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逐步完善。

(十四)建立重大风险防控和应对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要领域和重点产品监管制度为核心、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为保障的重大风险防控和应对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出台自贸试验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细则。推进市场领域综合监管,重点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部门优先作为发起部门,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和综合评估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支持行业协会或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探索推动各类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情况、承诺流程等“应公示、尽公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评估目标。

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十五)建立商事纠纷诉前调解、仲裁制度,支持搭建国际商事仲裁平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贸促会、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设立岳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包括ADR调解中心和公证窗口、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等机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2)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重点加强对岳阳片区内涉外、涉港澳台企业设立、股东权益、金融融资、知识产权、商事合同以及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等案件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力度,开展涉企案件的经济影响评估。(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贸促会)

(3)加强岳阳仲裁委员会建设,推动仲裁规则与国际通行的先进制度接轨,设立岳阳仲裁委湖南自贸区岳阳片区分会,根据片区发展需要,许可境外海事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片区内开展仲裁业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城陵矶新港区)

2.评估目标。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营造便捷高效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十六)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资金补助、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资质许可、注册登记、上市融资等方面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

(2)在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探索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次性综合审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实行内外资一致原则,不得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十七)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实行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推动片区政务数据集中共享,企业网上一次提交,部门并联办理,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登记等相关事项与内资企业“一窗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银行)

(2)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在报送市场监管年报的基础上添加商务、外汇所需的信息,综合年报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并推送至商务、外汇管理部门,将外商投资报告及时上传至省级部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商务粮食局)

(3)加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宣传工作,完善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和“多报合一”之间的衔接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通过部门能够获得的投资信息高度共享,外资企业相关信息不重复报送。

(十八)完善投资便利化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联络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贸促会、市政务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充分利用省级“1+3”招商引资平台,进一步发挥市贸促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扩大与招商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贸促会)

(2)设立片区自贸产业招商服务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接“湖南招商云平台”,做好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3)建立外商服务窗口,提高企业开办、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等服务便利度,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席会议机制,及时上报和协助处理外资企业服务诉求。(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

2.评估目标。

落实《外商投资法》,对接投资便利化国际新规则。便利化平台运转顺畅,解决外资企业相关诉求和关切及时到位。

(十九)鼓励外资投资先进制造业,支持重大外资项目在区内落地,探索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商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强化产业链招商和要素集聚,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大型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半导体、5G、液晶面板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形成具有岳阳片区特点的创新升级核心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评估目标。

鼓励主导产业发展,力争在制造业引进外资方面取得突破和实效。

(二十)创新境外投资管理,对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开办企业,属于省级备案管理范围的,可由自贸试验区备案管理,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承接省级备案管理范围的下放权限,落实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政策宣讲。(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推动简化境外投资企业“走出去”流程,落实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评估目标。

承接省级备案权限下放落实到位。

(二十一)健全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建立湖南省“一带一路”投资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贸促会、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立岳阳片区与“湘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的共建共享合作机制,提升“走出去”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贸促会)

(2)建立市级项目库,定期向省“一带一路”暨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库推荐一批优势特色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贸促会)

(3)探索建立“走出去”与“引进来”联动发展模式,提升“走出去”企业在担保抵押、返程投资、资源回运、全球维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便利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拓展外保内贷融资业务,探索以“走出去”企业的境外资产或权益作为抵质押进行融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贸促会、市人民银行)

(4)推动片区内工程承包、粮油加工、装备制造等企业“走出去”,加强培训服务和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贸促会)

2.评估目标。

“走出去”综合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走出去”与国内市场联动效果不断增强。

(二十二)支持设立国际产品标准中心和行业技术标准中心(秘书处),推动技术、标准、服务、品牌走出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搭建标准化技术机构和服务机构互动合作平台,为自贸试验区企事业单位提供WTO/TBT技术贸易壁垒资讯共享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支持有品牌效应、有技术优势、有服务网络的本地企业加入湖南企业“走出去”联盟,优化政策服务,实现抱团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评估目标。

优化国际化标准研究和认证服务,助力本土优势企业加快走出去。

(二十三)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出口退税、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事项逐步纳入,推动数据协同、简化和标准化。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粮食局、岳阳海关、市税务局、市贸促会、岳阳海事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落实湖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建设和应用水平。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帮助企业有效使用。(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岳阳海事局)

(2)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岳阳片区地方特色项目开发,将出口退税、舱单申报、码头联动、跨境电商、对非贸易物流等事项逐步纳入,建设港口、口岸信息化平台。实现自贸试验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单一窗口”网上申报和电子核放。简化和规范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不见面审批”和联网核办。对于停泊自贸试验区港口或自贸试验区关联港口的国际航行实行集约登临检查制度,原则上不重复登轮检查,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 推行船舶通关“一站式作业”,实现“联合检查、一次放行”,提高通关效率。(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省港务集团、市商务粮食局、岳阳海关、市税务局、市贸促会、岳阳海事局)

(3)探索加强与长江中下游其他省份及沿线主要港口的国际贸易大通关合作机制,实现申报人自主选择通关口岸。(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数据协同、简化和数据元标准化水平提升。完成地方特色应用项目规划和地方特色应用项目搭建和上线应用。

(二十四)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尽快覆盖管理类别为一、二、三类的出口企业。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构建出口退税“高速通道”,加快出口退税服务前置、全程电子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无纸化申报的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需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2.评估目标。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全覆盖,出口退税速度进一步加快。

(二十五)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配合省里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第三方服务,鼓励外资及民营机构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对特定产品实施合格评定模式监管,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机构范围,对评定合格的商品实施采信并快速验放。(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在海关总署的框架范围内对特定商品实施合格评定模式监管,对经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评定合格的商品实施采信并快速验放,实现快速通关。

(二十六)创新出口货物专利纠纷担保放行方式。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岳阳银保监分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配合省里制定《出口货物专利纠纷第三方担保放行工作制度》,允许第三方机构以担保金方式为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供专利权纠纷反担保服务,实行先放行后解决专利权纠纷,提升海关放行效率。(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2.评估目标。

专利权纠纷反担保业务全面落实,纠纷商品放行加快。

(二十七)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试点。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城陵矶综保区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抓好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公告要求和有关规定,指导和支持综保区内企业办理选择性内销征税手续。(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城陵矶综保区)

2.评估目标。

确保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八)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对区内生产加工的符合“两品一标”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注册备案,免于现场评审,并出具检验证书。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市农业农村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积极引导参与优质农产品认定,对自贸区内企业凭“两品一标”证书,出口注册备案免于现场评审,并依据企业申请开具检验证书。(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评估目标。

为自贸试验区内生产加工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出口能够提供快速通关监管服务。

(二十九)建立贸易风险预警机制和政企互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建立“四位一体”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做好相关企业贸易摩擦应对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政企互动,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评估目标。

贸易风险预警机制基本形成,提升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参与度。

(三十)创新区内包装材料循环利用监管模式。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城陵矶综保区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对区内绿色包装材料进出综保区实行卡口登记管理,实现一次备案,多次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2)探索总结出区内包装材料循环利用模式。(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2.评估目标。

绿色包装材料循环利用程度明显提高,企业资金明显节约。

(三十一)支持区内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优化出口退税手续。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引进一批与岳阳主导产业关联度较强的产业配套项目,促进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电子科技等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式发展。加快加工贸易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从加工组装、低端零部件制造向研发、设计、物流、售后服务等上下游延伸。(牵头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落实《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办法》,启动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监管模式改革,实现保税料件在集团企业内自由流通和调拨流转,集团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集团企业间的全工序外发加工免于提供担保。(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3)配合省里支持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和增加深加工结转环节,优化最终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抵退”手续。(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市税务局)

2.评估目标。

探索形成有利于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的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发展。

(三十二)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依法依规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指导企业开展保税备货进口模式业务经营。探索开展“保税备货+加工贸易”为一体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2)出台《中国(岳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产业扶持若干措施(试行)》,对跨境电商服务平台运营、快递物流业务及相关经营主体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3)按照“一点接入”原则,建设集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等功能的岳阳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岳阳海关、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

(4)对跨境电子商务实行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集中纳税、代扣代缴的通关模式。(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市税务局)

(5)推动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工作试点,实行简化申报、便利通关及外汇结算。(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人民银行)

(6)支持发展以海产品、宠物食品、坚果等为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7)依托岳阳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进口商品分拨中心、进口商品超市、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展销中心。探索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线下直提”业务。(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税务局、城陵矶综保区)

2.评估目标。

尽快实现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三十三)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重点国别、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及海外仓出口(“9810”)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2)鼓励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设立跨境电商海外仓“微仓”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3)指导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前期海外仓备案、监管通关以及出口海外仓货物的退货监管等出口海外仓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4)配合省里制定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海外库政策,加强重点企业政策指引,争取对省级公共海外仓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力争新增3-5家海外仓,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国别辐射范围扩大。

(三十四)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粮食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里简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鉴定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评估目标。

省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实现企业所得税按规定核定征收。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加快,外贸模式创新加强,企业涉税风险降低。

(三十五)制定平行进口汽车符合性整改标准和整改企业资质标准,开展标准符合性整改试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岳阳海关、城陵矶综保区、市商务粮食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平行进口汽车符合性整改标准和整改企业资质标准,探索开展标准符合性整改试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2)引导城陵矶港平行进口汽车在满足“国六排放”的前提下,探索与海外大型改装企业或生产企业对接,采取排放数据部分授权+样车试验+全面监控的模式,开展小众化、个性化车型进口。打造集采购、通关、改装、营销、金融服务、售后维保、信息发布等业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平行进口汽车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通过开展标准符合性整改试点,补齐关键性短板,力争通过2-3年时间,形成中南地区平行进口汽车综合服务基地。

(三十六)探索在教育、工程咨询、会展、商务服务等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岳阳海关、省港务集团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推动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发展,支持设立外商独资合资的医疗机构、疗养机构和医疗咨询机构。(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

(2)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仲裁、海损理算、航运交易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引进航运公司、货代公司及船员服务机构在自贸区内注册。支持开展国际航运服务,为进入自贸试验区的船舶提供生活用品、备品备件、物料、工程服务和代理服务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省港务集团)

(3)落实省级部门在教育、工程咨询、会展、商务服务等领域,分层次逐步取消或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的服务贸易限制措施。(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评估目标。

争取服务贸易在自贸试验区内有实质性突破。

(三十七)支持离岸贸易业务和总部经济发展,建立全球订单分拨、资金结算和供应链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城陵矶综保区、市金融办、城陵矶新港区、岳阳海关、省港务集团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设长江中上游流域大宗资源性农产品进口中心港和粮油储备、加工和集散中心,探索设立大豆、玉米等大宗进口粮食交易中心,优化粮食存储、交易、物流、加工、转运等一体化业务,实施商品备案自动审核、货到即时备案、涉税担保实时验放等措施。(牵头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城陵矶综保区、省港务集团、市金融办、岳阳海关)

(2)争取与上海、大连、郑州等期货交易所合作,探索推进期货现货联动发展,开展提单交易、预售交易和信用证结算等试点。支持交易市场发展,鼓励交易商、授权服务中心(会员)、专业服务机构落户岳阳片区。(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城陵矶综保区)

(3)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期货交易所在岳阳片区设立天然橡胶、矿石、早粳稻、菜油、菜籽等期货交割仓库,培育发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2.评估目标。

总部经济和离岸贸易业务在自贸片区落地,贸易转型升级加快。

(三十八)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民银行、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成立专业金融招商团队,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对接,推动相关合作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

(2)支持片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境外合格投资者参与片区产业基金合作。探索建立科技型股权融资的政府引导机制,支持外商投资股权(创业)投资类企业投资区内科技创业型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金融办)

(3)按照国家及省有关部门规定,落实外汇及金融监管相关便利化措施。(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2.评估目标。

吸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区内发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体系基本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形成,外商投资股权(创业)投资扶持政策基本到位。

(三十九)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申请条件,申请前一年外国投资者的资产总额要求降为不低于2亿美元,取消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数量要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在外汇登记、跨境收支、资金汇兑、账户开立等环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开展外汇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

(2)加大外商投资性公司引进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

(3)落实省级部门制定的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相关企业设立的便利化措施。(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评估目标。

赋予外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较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更为广泛的经营范围,鼓励跨国公司开展系列投资活动。

(四十)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简化资本项下外汇收入支付手续,无需事先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里制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实施办法,加强对片区内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扩大政策受益面。(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指导片区内银行分支机构加快开展业务。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简政放权,银行审核企业材料时间显著压缩,企业营运成本切实降低。操作规程明确,实现一定数量企业应用。

(四十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落实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办法,鼓励片区内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银行申请开展相关业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和培训。(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区内企业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 天以上(不含)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操作规程明确,实现一定数量企业应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和“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四十二)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对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引导片区内境内成员企业(含主办企业)申请开展相关试点。(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加快建立片区跨国公司后备成员名单库,辅导培育一批省内跨国公司试点企业。(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跨境结算业务加快创新,结算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一定数量企业应用,实现跨国公司内部资金打通、境内与境外资金打通、经常与资本资金打通、人民币与外币资金打通等“四个打通”。

(四十三)对区内保税货物转卖给予外汇收支结算便利。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岳阳海关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探索建立保税仓单转卖交易平台,依托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开展粮食、木材、矿石等保税货物转卖业务,集成物权交易单证电子信息查询、货权流转监管、公示制度,配合建立仓单流转的可信监管体系、交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体系。(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落实转卖交易收付汇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为通过自贸试验区转卖的企业合规办理收付汇及融资业务。(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3)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发电子仓单,借助分布式记账、智能合约、点对点传输以及非对称加密算法等技术,实现仓单流转的可信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建立保税转卖业务的交易规则体系、外汇监管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搭建交易平台,实现转卖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推动形成中部地区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和离岸交易中心。

(四十四)允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允许区内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银行根据收付汇业务种类、交易风险高低、不同贸易方式等,试行自主决定审查单证的类别、数量与方式。(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指导银行制定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照“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单证审核程序优化,银行单证审核时间、企业业务成本显著降低,外汇服务便捷、高效。

(四十五)完善跨境电商收付汇制度,允许区内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回款,按规定报告出口与收汇差额。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岳阳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推动简化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配合长沙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外汇主管部门根据海关备案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贸易方式与主体资格予以认定,比照跨境电商出口货物适用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3)允许区内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回款,按规定报告出口与收汇差额。(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一致性管理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新模式初步形成,跨境电商外汇结算便利化水平提升,跨境电商发展加快。

(四十六)探索开展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在确保用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支持片区内银行为企业办理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可将所形成资产转让给境外银行,并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做好相关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预警管理预案。(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3)配合盘活省内银行机构的资源,优化银行资产结构。(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跨境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逐步丰富,境外机构配置境内优质金融资产需求基本满足。

(四十七)支持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和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科技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立多元化融资担保体系。以政府性融资担保为主体,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相互补充,试行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联保。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平台,鼓励对合作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进行担保风险分担。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转贷并拓展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引导市融资担保公司对自贸区内企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信用证担保、供应链担保、仓单担保、信用担保和见贷即担。(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建立商业银行与投资机构、政府基金的联动机制,运用“跟贷”等模式对投资机构已经开展评估和投资的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形成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与商业银行债权融资联动。(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3)争取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相关试点,落实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定价机制。(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和再保险制度,对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给予资金支持,完善专利保险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

2.评估目标。

金融服务创新创业的功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发展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数量、金额大幅增长,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和市场价值得到有效提升。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十八)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生物识别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开展公共数据利用试点,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数据的信用产品、金融产品开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

(2)探索开展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区块链技术应用,连接供应链相关方、第三方金融机构及监管方,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真实背景信息及贸易信息,提高供应链企业融资效率。(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工信局)

2.评估目标。

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科技与金融深层次融合,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场景不断拓展。

(四十九)支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退出便利化试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审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支持片区政府投资基金优先放开所投项目必须进场竞价交易的限制,允许基金投资的项目在退出时,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与受让方直接达成转让协议。在基金项目退出时,以市场化的角度对政府产业基金进行投资评价。在遵守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前提下,允许让利退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2)支持成立岳阳自贸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申请设立片区母基金管理机构,争取省内基金小镇相关优惠政策覆盖岳阳片区,鼓励政府机构、国资平台在片区注册成立相关产业基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3)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与科技投资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决策、规定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并依法免除相关责任。(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2.评估目标。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退出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和让利机制探索取得实效。

(五十)探索融资租赁服务装备制造业发展新模式,支持进口租赁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高端装备。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税务局、岳阳海关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增强融资租赁与先进制造业的结合度,开展以高端装备、工程机械、船舶等为特色标的融资租赁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岳阳海关)

(2)探索研究适合融资租赁的外汇管理模式,支持岳阳区内设立的融资租赁作为试点企业参与银行间市场外汇交易。(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争取简化船舶、工程机械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款手续。(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岳阳海关、市金融办)

(4)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引,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设计,争取相关试点政策落地。(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2.评估目标。

与跨境租赁业务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业务模式实现突破,业务规模不断增长。

(五十一)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租赁资产交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岳阳海事局、市人民银行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鼓励和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在融资租赁交易平台上进行租赁资产交易、转让,支持开展运输船舶等为特色标的融资租赁资产交易。支持航运领域创新,开展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和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帮助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航运企业和建造船舶融资,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岳阳海事局)

(2)探索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福费廷业务,支持租赁业境外融资,鼓励各类租赁公司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使用范围。(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融资租赁资产流动增值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企业实现更持续、更规范的发展。

(五十二)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加快引进有实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制定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支持政策。对新引进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对融资租赁企业增资,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落实《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完善相关操作流程和细则,加强宣传引导。在条件成熟时,争取设立融资租赁审批服务窗口,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确保风险底线前提下,提升审批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3)放宽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地选择,简化换证程序。(牵头单位: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事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2.评估目标。

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融资租赁、金融租赁规模显著增长,融资租赁渗透率有所提高。

(五十三)支持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业务。

(责任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海关、市科技局、岳阳海事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支持设立地方法人航运保险机构,鼓励引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以及航运法律、海损理算机构等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引入高水平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入区发展。支持内外资企业和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航运保险、租赁、仲裁和船舶交易等服务,畅通海事海商争端处理渠道。(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市科技局、岳阳海事局)

(2)鼓励开展信用保险应用创新,进一步鼓励开展海关担保等相关事项的信用保险业务创新。积极推进避险基金保证保险等特殊金融类保险项目和国内外贸易信用险、短期出口信用险、国内外货运险等创新业务。(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探索落实保险跨境结算及外汇相关便利化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2.评估目标。

在保障税收和金融安全的基础上,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良性竞争,对进出口企业提供的关税担保服务更加国际化、多元化。

(五十四)增强金融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的引导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增强金融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片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

(2)探索推动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成为合格抵(质)押物,对发行绿色专项金融债券,承销民营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补。(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

2.评估目标。

探索形成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绿色金融工具实际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五十五)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探索建立覆盖各类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工具的风险监测监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立岳阳市金融重大工作议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银行体系内、地方金融两方面的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推动监管各方履行风险化解相关责任。构建金融机构、政府债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大型问题企业四项重点领域监测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做好数字金融反欺诈,将新金融领域反欺诈成功经验适当移植、复制、推广至其他领域。(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评估目标。

相关机制健全,维护金融稳定安全,区内不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

(五十六)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案件审判和仲裁机制,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税务局、岳阳银保监分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立健全打击洗钱、涉恐融资、逃税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融资监管制度。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涉恐融资监控预警模型,配合打击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进行的涉税犯罪。(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岳阳银保监分局)

(2)推动建立岳阳片区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对区内涉外、涉港澳台等相关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判。(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3)设立岳阳片区派驻检察室,用好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自贸区建设提供检察服务和法制保障。(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4)指导区内金融企业加大与金融仲裁机构的合作,优化涉及金融的仲裁程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2.评估目标。

反洗钱监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防范自贸试验区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有效到位,建立公正高效的民商事审判 机制,保障自贸区内商贸秩序良好。

(五十七)完善区域协同开放机制,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自贸试验区合作共建,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推动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创新联盟,聚焦与跨区域企业投资、科创要素流动密切相关领域,联合开展创新研究、创新评估,助推产业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

(2)配合省里大力支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探索与武汉、重庆等长江经济带沿线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跨省域资质认证互认机制,明确共性、基础性认证资质范围,企业跨省迁入自贸片区后,在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评估目标

与长江经济带沿线自贸试验区在创新、资质认证方面合作加深,并逐步形成机制。

(五十八)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合理布局,提升长江经济带产业协同合作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陵矶新港区、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落实《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

(2)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争取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逐渐形成技术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争取省市在氢能产业项目审批、资质审批、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将岳阳片区打造成为“氢能城市应用示范区”,形成氢能公交、氢能船舶、氢能物流、氢能社区、氢能建筑及高端设备制造等示范项目,有效促进清洁能源利用变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重点支持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自贸产业走廊,重点发展先进钢铁材料、高性能橡胶、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玻璃、半导体材料和石墨烯等新材料产业和大型装备制造产业。支持新产品应用推广,实施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补助政策。积极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方式支持符合政策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2.评估目标

重点在清洁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域先行先试,探索长江经济带绿色示范区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五十九)探索完善异地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积极参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评价更加科学合理、机制基本成熟定型。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2)聚焦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健康养生业等,探索出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推动岳阳片区工业研学旅游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生态环境局)

2.评估目标

生态流域补偿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多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六十)依法合规开展产权、技术、排污权等现货交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探索开展片区碳减排项目确权服务。优先为片区内的绿色低碳技术企业提供自愿参与碳排放权现货交易支持。片区内企业可优先购买排污权交易机构储备的排污权。排污权储备交易管理机构实施指标有偿回购收储时,在同等条件下,片区内企业的富余排污权指标出让可获得相应支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支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绿色低碳技术企业选择片区作为重要的生产、研发、流通基地。(牵头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建立生态保护补偿信息发布制度,对接湖南省“生态云”大数据平台,整合生态与环境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应用服务,推进生态保护补偿信息公开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评估目标

通过对自贸试验区碳排放权、排污权平台建设和政策倾斜,吸引区域绿色低碳技术企业入驻,形成绿色产业集聚。

(六十一)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市场一体、标准互认、政策协调、规则对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在区内推行加强与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做好标准对接和互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支持引导片区企事业单位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开展团体、区域、国家、国际标准的研制,在项目和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开展标准化人员交流和培训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互认协同机制,在执法监督、招商引资、物流交通和承接产业转移方面消除技术壁垒。

(六十二)发展湘粤港澳智能物流,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中部地区货运集散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城陵矶新港区、市口岸办、省港务集团、市国资委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加快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推动岳阳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争取城陵矶多式联运物流枢纽进入交通运输部规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陵矶新港区、市口岸办、省港务集团)

(2)开展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支持建设智能化仓储分拨系统、智能化末端配送网络等,重点提升物流设施设备智能化、物流作业单元化、物流流程标准化、物流交易服务数据化、物流过程可视化的水平,推动片区市场主体使用标准化物流设施设备,打造集仓储、配送、结算、大数据、云计算等一体化的智慧物流产业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进口商品分拨中心、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着力打造集展示交易、生产包装、物流仓储、产业孵化、电子商务、生活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商贸平台,叠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功能,实现境内境外、线上线下交易的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支持区内的物流、仓储企业开展物流标准化、单元化建设。开展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2.评估目标。

推动岳阳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争取“十四五”末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50万标箱。

(六十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口岸和湖南地区通关监管协作,全面推行通关一体化,畅通货物快捷通关渠道。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岳阳海关、岳阳海事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与岳阳口岸通关合作。在运输、通关、检验、监管等方面进行区域合作,在不同关区之间,实现跨关区监管系统对接、卡口信息互换、运抵监管互认、配载数据共享。对进出自贸试验区港口或自贸试验区关联港口的诚信港澳直航船舶实施“先通关、后查验”的零待时查验模式,支持船舶“直靠直离开”,优先使用锚地。建立集装箱装箱单位和装箱检查员诚信管理制度,实现集装箱进出口岸监管信息共享,推动建设装箱过程视频监控系统,对覆盖范围内集装箱免于开箱检查。(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岳阳海事局)

(2)加快城陵矶新港港口物流园(多式联运)建设,支持设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整合监管资源,优化监管流程,实现进出口物流货物高效运转。(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实现岳阳海关与粤港澳大湾区口岸跨关区一体化对接互认功能。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物流时效。

(六十四)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允许港澳人员在自贸试验区从事相关服务业并享受国民待遇。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以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推进岳阳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允许港澳人员在自贸试验区从事相关服务业并享受国民待遇,推进对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与粤港澳之间的要素便捷流通。(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放宽港澳人员参与自贸区教育事业的限制。支持港澳知名学校、教育机构在岳阳片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非义务教育类),设立同时招收外籍人士、本国居民子女的国际化特色学校。鼓励发展人才评价、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放宽岳阳片区内非义务教育类学校聘用港澳人员担任教职人员的限制。(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3)支持港澳律师来岳阳片区发展。律师事务所聘请港澳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时,适当降低律师在境外从事律师职业不少于3年的资质要求。允许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岳阳片区的执业方式从仅从事法律咨询服务扩大到设立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并逐步放宽事务所聘用人员和业务范围限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鼓励港澳投资者在岳阳片区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线上直播基地,支持岳阳文化企业在港澳设立合资出版公司。(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评估目标。

争取将CEPA框架下先向广东开放的部分服务业举措,在片区试行。

(六十五)授权自贸试验区制定相关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暂不允许的除外),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积极配合省里向上争取,允许在建设领域(包括规划、工程咨询、设计、测量和建造等)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岳阳片区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直接执业或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探索制定香港规划、建筑、设计、测量、工程等顾问公司和工程承建商在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公司或提供服务的准入标准和业务范围界定标准,以及香港企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内项目投标的资格条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在片区内建立与粤港澳建筑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开展四地建筑服务领域合作研讨、专业交流、互派人员培训等活动,鼓励四地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开展合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参照港澳标准,在自贸新经济总部基地建设港澳专业人才跨境办公设施,争取开通直达机场和高铁站的通勤线,为港澳专业人员办公、通关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评估目标。

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可顺利开展执业服务。港澳专业服务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在助力自贸试验区优势产业发展上取得成果。

(六十六)在区内推行建立与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机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相应认证检测结果的相互承认与接受。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利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9+2)”和“港交会”等平台,探索推动岳阳片区与港澳在强制性产品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允许港澳权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适度放开港澳认证机构进入片区开展认证检测业务,比照内地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给予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与独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同等待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推动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化,鼓励港澳检验检测机构在片区承揽相关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在粤港澳实现三地认证检测互认的基础上,建立与粤港澳四地认证检测互认制度。

(六十七)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新设、增资或参股区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鼓励符合《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9〕36号)规定的香港金融机构在片区新设法人机构、区域运营中心等,并争取省级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岳阳银保监分局)

(2)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新设外资银行、增资或参股自贸试验区内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等直接投资活动。(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

(3)大力推进市场化招商,依托湖南—粤港澳产业转移综合服务中心和香港产业转移综合服务中心等,开展精准招商。(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2.评估目标。

在CEPA框架下推动香港金融机构来岳阳交流合作,香港金融类合作项目实现零突破。

(六十八)支持湖南省对本省高职院校招收香港学生实行备案。鼓励具备内地招收资质的香港院校增加在湖南招生名额。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加强岳阳与香港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引入香港先进职业教育资源,鼓励职业院校借鉴香港先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考试评价标准,探索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相对接、体现岳阳特色和水平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加大国际教育供给,完善港籍在内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局,允许中小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2.评估目标。

加强岳阳高校与香港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教育资源的互享,两地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香港高校对岳阳招生支持。

(六十九)提升岳阳城陵矶港区功能,全面推进黄金水道建设,支持企业有序发展岳阳至香港水道直航航线,积极拓展至东盟、日韩等国家和地区接力航线。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交通局、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关、长江航道岳阳管理处、城陵矶新港区、城陵矶综保区、省港务集团、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湖南省港务集团扩大融资渠道,整合提升城陵矶老港、城陵矶新港一二期存量设施,加快推进彭家湾铁矿石水水中转基地、道仁矶散货通用码头、松阳湖通用码头、南洋洲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等8大作业区,建设现代化港口集群。加快推进城陵矶老港铁路专用线环线改造、松阳湖作业区疏港公路扩容、城陵矶高速新港联通、长江大道北延线拓展等9大疏港工程,建设铁公水集疏运体系。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和省级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岳阳至武汉长江航道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深水深用”研究试点,做好国际航行船舶深水推荐航道维护。(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城陵矶新港区、省港务集团、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长江航道岳阳管理处、岳阳海关)

(2)进一步畅通水运通道,密切与国内外航运中心协作,建立与中远海、中外运、马士基等世界级航运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开通和拓展国内直达、国际直达和接力航线,重点培育海外直航,将香港、澳门、台湾做为城陵矶至远海的中转地,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做为直接进出口目地的,打造长江中游内陆水运口岸的航运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陵矶新港区、城陵矶综保区、省港务集团、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关)

(3)推动智慧港口建设。加强与长江主要港口的协同开放合作,整合以“一湖四水”为主体的航运物流信息,支持建设湖南航运交易中心,加强区域物流基础设施、信息等互联互通和功能共享,促进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省港务集团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城陵矶新港区、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

(4)增强港航服务能力。落实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的特别规定,提升国际船舶登记便利化水平。争取外资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许可权限下放,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支持在片区设立船舶洗仓、船舶维修、船舶配件供应设施等服务企业,支持开展集装箱堆存、清洗、修理、拆拼箱等服务业务。鼓励内外资专业机构在片区经营航运保险、海事仲裁、船舶检测认证等高端航运服务,强化优质航运配套服务供给。推动设立国际航行船舶“湖南岳阳”船籍港,推动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培训机构助力岳阳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岳阳海事局  责任单位:省港务集团、城陵矶新港区、市地方海事局、岳阳海关)

(5)提升港航便利化水平。支持开展船舶部附件保税维修,简化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船舶维修备件等相关单证的操作流程。对保税物流企业在保税物流项下进境的大型船舶配件、工程装备等,允许其随运输工具停靠城陵矶港,在办结一线进出境、二线进出区报关手续后实现快速分拨,无需吊装进入保税区。完善进出口货物信息化监管,支持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运输,提升运力资源综合效能。(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城陵矶新港区、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省港务集团)

(6)落实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牵头单位:岳阳海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7)结合国际直航航线开通运营情况,适时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省港务集团、城陵矶新港区、岳阳海关、岳阳海事局)

2.评估目标。

现代化港口集群和铁公水集疏运体系基本成型,港口服务能力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打造长江中下游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初见成效。

(七十)积极探索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路径和模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互动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积极探索完善飞地经济产业合作园区税收征管、统计分解和利益分配机制。打造飞地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2)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开展新技术前端研发和早期孵化;推动建设知识产权成果后端中试、产业化基地,打造知识产权成果批量转化平台和载体,开展成果应用、创业孵化、产业对接。(牵头单位:科技厅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飞地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有效促进湘粤港澳四地区域协调发展。

(七十一)探索建立跨省域资质和认证互认机制,企业跨省迁入自贸试验区后,在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推动实施生产许可资质互认。企业跨省迁入自贸试验区后,对不涉及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认可原有生产许可资质,当场办理证书互认手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推行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并跟踪审批进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打破跨省资质互认壁垒,企业跨省经营便利度进一步提升。

(七十二)探索支持沿海地区创新政策在区内落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岳阳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家在粤港澳大湾区布局的重大科学工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和前沿学科建设。依托区域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合作人才队伍,提升区域整体人才优势。(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支持岳阳片区引进省级创新平台,对建设运行成效突出的平台争取省级经费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评估目标。

在科技创新领域加强同沿海先进地区的协同合作,对片区主导产业发展形成支撑。

(七十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实施“绿色通道”、快捷办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具体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生产许可快捷办理范围和要求,同步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全面扩大告知承诺范围。遴选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省级发证产品作为“告知承诺”试点对象重点推进,逐步扩大到所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推行生产许可“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生产许可审批时限大幅压缩,企业即时申请基本实现,发放生产许可证审批部门当场办理。

(七十四)试点推进对非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结果国际互认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引导从事认证认可业务的技术机构开展与非洲国家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探索以电子电器产品和机械设备作为“早期收获”计划产品,积极推动技术机构与非洲国家技术和主管部门开展交流、磋商和合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对非认证认可合作交流水平提升。承接国家事权持续推进。

(七十五)推进中非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城陵矶新港区、市商务粮食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配合长沙海关积极争取国家海关总署与非洲国家海关部门的合作,推进与非洲国家进行AEO互认磋商,签署互认安排,加强中非机制化合作。(牵头单位:岳阳海关)

(2)鼓励片区企业积极参与AEO认证,对于取得认证资质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岳阳海关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市商务粮食局)

2.评估目标。

实现“一对多”区域AEO互认试点,中非海关AEO互认与全省同步,中非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

(七十六)建设非洲在华非资源性产品集散和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市口岸办、市商务粮食局、岳阳海关、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争取省级部门政策支持,加快建设中非经贸产业园。发展木材进口加工产业,培育木材深加工产业链壮大发展,逐步打造辐射华中、华南、西南地区的木材进口、交易和仓储区域性中心。(牵头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口岸办、岳阳海关)

(2)支持综合保税区内电子智能终端的生产、销售和品牌运营,扩大对非电子产品出口。(牵头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3)加大非洲优质的云母等矿产品进口,进行仓储或分销。(牵头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基本建立非洲非资源性产品集散和交易体系,建立非洲非资源性产品完整产业链,形成促进非洲非资源性产品进口的有效模式和体制机制。

(七十七)探索开展中非易货贸易。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城陵矶综保区、市财政局、岳阳海关、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落实时间:2022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配合省内相关部门开展中非易货贸易试点,推动岳阳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信息等特色产品与非洲农产品、矿产品等互补性较强的商品的易货贸易。(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市人民银行、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易货贸易平台充分利用,易货贸易规模和水平提升,风险控制有效,机制体制逐步探索形成。

(七十八)探索中非经贸合作新模式,推动建设中非经贸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中非经贸合作示范高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落实时间:2023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依托中非经贸产业园,培育形成非洲进口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加强与湖南高桥大市场联动发展,开展对非贸易。(牵头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2)积极争取开展二手车出口试点,开拓包括非洲市场在内的海外市场,设立对非二手车出口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3)探索以贸易促投资的产业链合作机制,更好对接非洲资源,开拓非洲“蓝海”市场,鼓励企业对非产品、服务、技术和工程“走出去”。争取在化工、机电、食品、建材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岳阳特色优势的对非“走出去”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岳阳海关)

(4)推动科特迪瓦橡胶加工项目投资建设,在马来西亚进行混炼加工后进口至国内,销售给下游橡胶制品企业。(牵头单位:城陵矶综保区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5)推动岳阳重点企业参与对非工程承包,鼓励企业探索开展海外工程BOT、PPP等建营一体化高端项目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在岳阳城陵矶综保区探索“跨境电商+加工贸易+保税”综合业务管理模式,解决中非跨境电商业务产业链不完整、税收成本高、物流通道不畅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中非经贸合作示范作用有效发挥,中非经贸规模有效扩大,中非经贸合作形式更加丰富。

(七十九)建设岳阳水果进口指定监管场地。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岳阳海关、城陵矶新港区、城陵矶综保区、市商务粮食局、省港务集团、市市场监管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提请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可行性评估和立项。配合向海关总署请示汇报,争取总署指导指定监管场所立项、申报和建设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省港务集团、城陵矶新港区)

(2)提请市政府建立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合保障机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以及口岸检疫风险的联防联控制度。(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渠道建设,扩大货品来源,加强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合作,进口东南亚等地优质水果。(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城陵矶综保区、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岳阳进口水果规模进一步扩大。

(八十)支持扩大进口非洲咖啡、可可、腰果、鳀鱼等优质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岳阳海关、城陵矶综保区、市发改委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支持扩大进口腰果、可可、咖啡、花生、鱼粉、芝麻、橡胶等非资源性优质农产品,加强与省内外食品企业的合作,采取委外或来料加工的模式,发展对非进口农产品加工产业。(牵头单位:市商务粮食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岳阳海关、城陵矶综保区、市发改委)

2.评估目标。

扩大非洲咖啡、可可、腰果、鳀鱼等优质农产品进口规模,形成促进非洲非资源性产品进口的有效模式和体制机制。

(八十一)打造中非客货运集散中心,加强岳阳城陵矶港与非洲重点港口的对接合作,拓展湖南与肯尼亚等非洲国家空中客货运航线。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省港务集团、岳阳海关、岳阳海事局 落实时间:持续推进)

1.落实举措。

(1)稳定岳阳城陵矶港到上海港的五定班轮,优化和提升湘沪非江海联运效率。(牵头单位:省港务集团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岳阳海关)

(2)完成与上海洋山港、毛里求斯路易港、南非德班港等重要港口的对接洽谈,在港口和码头建设、集装箱联运、邮轮客运等领域密切合作,形成合作意向,尽快开通岳阳城陵矶新港至上海洋山到毛里求斯路易港和南非德班港的集装箱运输海运接力航线,为进一步开通非洲其他重要港线做好准备。(牵头单位:省港务集团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岳阳海关、岳阳海事局)

(3)根据相关政策,对城陵矶口岸始发至非洲的集装箱接力航线及对非贸易企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2.评估目标。

尽快拓展岳阳对非洲航运通道,初步实现对非集装箱运输海运接力航线常态化运营。

(八十二)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中心和运维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促进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成立湖南省工业技术软件化创新中心,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和“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划建设岳阳临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技术产业园,探索建立“基金+项目+产业园”模式,加强与头部企业合作,引入一批信息产业补链、强链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加快片区内5G、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自贸区”。继续依托华为软件开发云服务提升区内制造业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助推本地新兴行业发展。(牵头单位:城陵矶新港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引导辖区范围内企业上云上平台,打造标杆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2.评估目标。

提升片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水平,促进片区内信息技术、粮油加工和新材料等产业发展。

(八十三)简化汽车维修零部件CCC认证办理手续。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岳阳海关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简化免予办理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的证明程序。符合CCC免办条件的汽车维修零部件,可以先入关再补证,促进外贸便利化。配合争取国家认监委对企业以“中资外带”形式出口加工贸易产品明确CCC免办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探索开展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认证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快速认证绿色通道,提升认证机构受理、现场检查、出具证书(CCC证书和车辆一致性证书)等环节的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加强沟通合作,强化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力度,采取信息化手段对企业获得的CCC认证资料进行网络审核,简化相关维修部件的检验、通关办理手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汽车零部件CCC认证全部实行自我声明制度。

(八十四)构建以完善重点产业链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建立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技术需求和融资需求清单,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实施技术交易后补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探索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创新基地联合建立“离岸孵化器”机制,孵化器落地北京、上海、深圳等基地,争取优质项目落户岳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评估目标。

片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建设取得突破。

(八十五)支持将绿色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清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岳阳海关、市科技局、市贸促会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争取每年认定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2)积极推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工作,将绿色设计产品纳入政府优先采购名单,对纳入目录的两型(绿色)产品享受预留份额、首购、评审优惠等两型优先采购措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绿色产品清单,做好绿色产品企业出口目标国和适用优惠贸易协定关税税率情况分析,指导企业办理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贸促会、岳阳海关)

2.评估目标。

通过对两型(绿色)产品的优先采购,使绿色产品获得政府采购市场的份额不断增长。

(八十六)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城陵矶新港区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制定岳阳片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认定相关规定办法。对自贸区引进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人选,市政府按全市引才标准给予安家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探索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新模式。以“柔性引才”机制,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在自贸片区新经济总部基地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岳阳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城陵矶新港区、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3)落实省里国际人才政策,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签证入境、居留许可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形成长效机制,打通“四海揽才”、国有企业优秀管理人员身份转换事业编制通道。(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5)对引进专业技术岗位的高层次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依据相关政策,可破格提拔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6)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医等配套服务。在市级实验小学、初中及省级示范高中等名校每年留出若干学位,满足区内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就学需求。在市级三甲医院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区域内重点企业及海外人才就医需求。(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

(7)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推动建设人才大数据平台。系统分析产业高层次人才需求和分布情况,发布人才白皮书,绘制产业人才地图,供用人主体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评估目标。

建立并形成开放、高效、灵活的引人用人机制,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营造重视、尊重、宽容的人才成长环境,培养造就一支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助推自贸片区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八十七)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结合区内产业特色,搭建针对性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探索推进职务发明创造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建设,在岳阳片区设置包含专利、商标综合受理服务窗口及质押登记综合受理在内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与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信息支持创新机制,建设自贸试验区特色产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库,开发基础性的公共服务产品,提供均等的、可及的公共服务,定期提供基本的专利情报分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交易运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争取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推进专利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性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为片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

(八十八)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 落实时间:2021年8月底前)

1.落实举措。

(1)配合省里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属性创新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2)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统计制度,指导和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岳阳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

(3)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流程,压缩登记审核时间。依托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抵押物处置机制,提升质押知识产权处置效率和变现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风险分担机制,实现谁参与、谁受益、谁担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

(4)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等专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裁决试点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活动和涉外企业维权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评估目标。

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紧密,银行业保险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效便捷,风险可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实现区域稳定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

(二)健全实施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科学统筹,加强部门协调,加强区内区外联动。成立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岳阳片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改革项目清单,提出可检验的成果,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具体负责人,按计划务实推进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定自贸区建设个人激励奖补政策,每年对项目招商、税源导入、制度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个人给予奖励,建立人人参与自贸、人人探索创新的新机制。

(三)增强资金保障

统筹发挥市级各类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安排岳阳自贸片区项目。争取省里各类资金支持岳阳片区建设发展。

(四)完善容错机制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试点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提前预警、及时报告、审慎监管,实现各类风险可管可控,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容错与纠错并重,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创新容错机制,研究出台尽职免责规定。对依照程序决策、实施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失误和错误,且未牟取私利的,在工作考核中对有关部门和个人不予追责。

(五)推进评估推广

加强与国内自贸试验区相关研究机构联系,开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政策研究。主动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岳阳片区的研究成果、实施情况、政策创新及政策诉求。邀请上级部门、第三方机构适时开展单项试点政策效果评估、定期开展整体试验效果评估,有效总结试点经验。对试点效果好、风险可控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施分类审查程序后复制推广至全国、全省范围内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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